这是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以来,企业第一次“断供”。对此,联合采购将华北制药列入“违规名单”,取消其2021年8月11日至2022年5月10日参与国矿的申请资格,称这是向社会发出“中标必须履行,违约必须处罚”的强烈信号。
就国家采购规则而言,根据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2-1),同品种中选药品数量最高的仍有10家企业,与第五批持平。此外,“1.8倍、5折、1毛”三个中奖条件与第五批相比没有变化。第三条是指企业要中标,其“单位可比价格”应小于或等于同品种最低“单位可比价格”的1.8倍;同时,其“单位可比价格”应小于或等于0.1元;此外,还需要满足“单位申报价格”降低50%及以上的要求。
但在第七批国采中,中标条件“加码”。
文件显示,成功入选除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外,还需满足“同品种中排名最高”。
“这意味着,即使你满足所有三个条件,如果你的申报价格是最高的,你仍然会被淘汰。”金春林分析,原来的三个条件已经是“拼赢数”了,增加这个条款是为了引入新的竞争机制。
“当然,在增加条件的同时,还增加了一项‘救助措施’。”金春林说。
文件规定,如果是同品种中排名最高的,按照“同品种'单位可比价格'最高排名/同品种'单位可比价格'最低排名”计算比例,本次集中采集所有品种比例结果降序排列不在前6位的也可以入选。
据金春林分析,这种“节约措施”主要是出于缩小“差价”的考虑。“61个品种中,如果最高价和最低价的差价不在前六名,也可以选择。”
随着逐轮采集和规则完善的不断“提速扩容”,国采进入了常态化、制度化的新阶段。2021年6月开启的第五批国家采购,是当年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后的首次国家采购,也是前四批国家采购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最终共有61个品种、251个产品入选,入选企业148家,入选药品平均降价56%。按集采前价格计算,第五批国家药品涉及公立医疗机构550亿元,创历届集采新高。
第七批全国矿业申请信息公示会今天上午(7月12日)在南京召开,拟选结果将在晚些时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