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系系主任 封进:北京个人账户可以从银行账户里面支取出来,这个的确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做法,这种做法事实上也和医保个人账户的初衷,是不相符合的。对于个人账户的监管,依然还是蛮重要的,之前我们也看到有一些不合规的行为,比如说用个人账户钱去买一些日用品,跟健康不直接相关,这个就丧失我们个人账户本身的初衷。中国职工医保制度自1998年建立之初,就由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部分构成。统筹账户资金池属于全体参保人统筹共济,资金不受个人支配,保障参保人整体的报销待遇;个人账户实行积累制,资金归个人使用,用于应付自身未来可能的医疗风险。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系系主任 封进:当初推出个人账户一个初衷,第一个是鼓励更多人有参保积极性,我缴的钱有一部分是在我的账户里,这个账户所有权比较清晰。第二个来控制道德风险,所谓的道德风险就是过度医疗的风险,你账户里的钱本身所有权都是你的,如果多花也是花的你自己钱,这样控制过度医疗。
虽然早期个人账户对提升参保积极性、防止过度医疗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职工医保二十多年的运作中,也产生了现实问题。近年来人们对提升报销力度的期待渐渐增大,而提高医保待遇取决于统筹账户的资金池是否充裕。加之今后退休人群增多,统筹账户的支出相应增加,也让不少地区的统筹账户支出压力加剧。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系系主任 封进:如果我们把过多钱放在个人账户里,其实是不能发挥医保的共济功能的,对于某一些个体来讲,尤其是多发病的老年群体来讲,要提高医保待遇是非常难的,所以我们现在降低个人账户的盘子,发挥共济功能,应该是提高医保待遇很有效的措施。
增加统筹账户的资金实力、盘活个人账户,既是近年来改革的方向,也符合参保人的期待,例如,9月起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无法自由支取后,如何避免资金“趴在账上”,如何更好满足医疗支出需求,也是参保人所关注的议题。当大家在关注医保的家庭共济这项政策的时候,很多人可能忽略了去年四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里就提到,各省级政府要在去年底前出台医保家庭共济的实施办法,可设置三年左右的过渡期,这就意味着,我们所有参与医保的人,不管你在哪儿?都将与此有关。于是,在人员流动非常频密的今天,针对这项政策,也会有人直接发问家人之间的共济,是不是也能支持异地就医呢?
今年46岁的周军,是浙江缙云一所乡村小学教师。在校教学生数学、科学、体育等多个学科。趁着新学期还没开始,他能多在家里陪陪二老。父亲患有近20年的心脏疾病,在安装了心脏起搏器后,每个月都在使用周军名下的家庭共济账户购买药品。周军和父亲的医保缴纳地,同在缙云。父亲的前两次手术,都在当地医院完成,相关医疗费用,也在当地直接结算。平时自己较少使用医保账户,家庭共济让周军账户里的钱用在了父亲身上。而最近这次手术的复杂程度大于过往,需要他带着父亲前往杭州的医院接受治疗。这也是他第一次在异地结算时,用上了家庭共济账户。目前,浙江省家庭在组建共济账户时,需要成员都在同一地缴纳医保。这是今年五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在网民留言中选登的一封信。来信者表明和母亲在省内两地分别参保,想把自己历年余额给母亲使用。医保部门明确回复,不同参保地不能享受家庭账户共济,所以不能使用账户余额。周军的女儿,即将会到外地上学。他也希望着未来政策能够允许他的账户余额和女儿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