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国家卫健委
整理 / 赛柏蓝-基层医师公社 江鸟
2021年基本公卫重点项目发布,涉及落实补助经费、绩效评价、疫情防控等......
7月1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文件《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六项基本公卫重点工作。
任务一:明确公卫经费,严格资金落实
《通知》显示,202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79元,并对新增经费用途作出解释:
- 2021年新增5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 2020年增加的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常态化疫情防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文件高度重视公卫补助资金的落实情况,要求由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总,并由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审核后(具体见下表)于7月15日、10月10日、次年1月10日前分别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和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任务二:“先预拨、后结算”,创新绩效评价
与往年相比,今年在绩效评定方面有了新的调整,政策向基层医生倾斜。
比如文件提出,可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科学合理分配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并强调,原则上由乡镇卫生院在收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一个月内,按照村卫生室承担任务的70%的比例预拨相应资金,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按月或按季度绩效评价后及时拨付相应资金,严禁克扣、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