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2021年各地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依托电子健康档案为居民服务的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评价。《通知》表示,要突出群众需求来完善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内容,并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作用。
任务三: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基层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门”,仍需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通知》强调,除了严格落实防控要求之外,还须做到以下几点:
1. 广泛开展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培训,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疫苗接种和流行病学调查规范化培训。
2. 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患者接诊和处置流程。
3.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根据需要积极协同村(居)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和开展健康教育,在城乡社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此外,文件还强调,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基层医疗机构接诊仍要毫不松懈地做到“接诊十须知”。
任务四、统筹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和日常预防接种
《通知》提到,基层医疗机构在严守疫情的同时,也要统筹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和日常预防接种。
一方面,对于设有预防接种门诊并承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做下以下几点:
1.严格落实《疫苗管理法》,加强预防接种单元日常管理,做好疫苗接收、入库、存储、人员调配和培训、接种等工作,规范接种流程。
2.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落实健康询问、接种禁忌筛查、信息登记和接种后30分钟留观等。
3.开放预约号源时间要符合居民日常生产生活习惯,根据服务能力合理分配各时段号源,同时要为老年人等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一定数量的现场预约号源。
4.有条件的地区要及时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同步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另一方面,对于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大城市,要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预防接种分时段预约,减少人群聚集。
任务五:3大方向,提升基本公卫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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