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花季少女从酒店坠楼摔成重伤,未成年保护法到底保护了谁?
简直是骇人听闻!必须严惩凶手,严查到底!
案件经过
3月26日,云南昭通,据受害人的姐姐描述,26日晚上11点左右接到一个女子的电话,称她妹妹跳楼了,姐姐说,妹妹15岁,在三月初就辍学外出工作,之后就失联了,直到接到了跳楼的电话,家人立即赶到现场。
经査,犯罪嫌疑人施某秀(女,16岁)与洪某连(女,50岁)邀约被害人耿某(女,15岁)到昭阳区珠泉路钻石商务公寓卖淫,耿某不愿意,施某秀便指使陈某(男,15岁)、王某绕(男,18岁)持刀和皮带对耿某进行威胁,耿某待陈某、王某绕走出房间后,乘施某秀不备,遂从钻石商务公寓五楼房间窗口跳下后受伤。
目前,被害人耿某正在医院救治。犯罪嫌疑人施某秀、王某绕、洪某连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陈某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另行处理。
又是另行处理。希望有一天,未成年保护法可以保护它真正想保护的人。
未成年人不可怕,问题在于他们永远不会承认自己错了,等到成人后甚至津津自喜甚至想再干票大的。
我一直相信的一个论点是:人性本恶。为什么信这个论点,因为你会发现善良需要长年累月的影响,但是做坏事,做恶事,只需要一点点的,不经意的影响。
人性本恶在我看来很正确是因为,一个人容易变坏的原因是因为回到了自己的本性所以小偷的后代多是贼,大多数,不是一棍子打死。
你永远不知道现在的人有多可怕,无关年龄,无关性别,不要对任何一个人抱有任何坚定不移的信念。我总觉得,每个人内心都是有阴暗面的,或大或小,可怕的是那些真正长成了恶魔的人,或许是我太偏激,但我觉得,这种人无论现在再怎么教育,他都不会改变了,他没有人类应该有的羞耻心,道德以及情感。十几岁的孩子,他们怎么做得出来。
现在犯罪越来越低龄化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成了这些低龄罪犯的保护伞,说实话一个未成年罪犯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成年之后他也还是一棵歪脖子树。
那些未成年的混蛋是因为年龄小不懂才犯法吗?他们是因为太懂啦,太懂即使自己犯罪法律也会保护他们,所以才敢肆无忌惮。
有些未成年是孩子,有些未成年是恶魔。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是谁?受害者不也是未成年吗?这个保护法存在的意义应该是保护被伤害的未成年,而不是包庇那些犯了罪的未成年。
期待能把保护法完善的那一天,愿受害者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