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美和善来实现人性的完满,这是席勒的基本思想。但是与此相关的是,席勒认为在“崇高”这个范畴面前,她们又是无比软弱的。他说“美的和善的,但又是软弱的灵魂有一个特征,就是它总是迫不及待地强求它的道德理想成为实存,一旦道德理想受到阻碍就会引起它的痛苦。这样的人仗自己可悲地依附于偶然,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他们给物质在道德和审美事物中的地盘太大,他们经不起最高的性格与趣味的考验”。(《论崇高》)所以席勒认为在审美这个急救的范畴里,“崇高”是实现人性自由的最高范畴,因为它所带来的不是道德的,而是人本身的,不是纯粹感性的,而在矛盾之中,因而也是更接近于理智层面的。 在中国的审美层面中,可以说,“崇高”这个概念是十分缺乏的,更多的是“美”和“善”脆弱而忧伤的呈现,所以从这个层次上说,我们看到的那些人性无限张扬和扩散的星火,更多地来自于西方的文化传统,尤其是传说中的希腊传统。从纯艺术的角度上说,我们在用伦理弥补我们对于审美的缺失,这是实现人性完满所致命的东西,也是与政治上的强制相辅相成的。
然而,席勒是以一个艺术家的个体去揣测整个社会群体,审美教育对于天生愚钝而肤浅的人,或者理智而洞见深远实际的人,(即便他们不陷入贫穷)也是没有任何作用的;无论如何不得不承认的是,审美教育只能在少数有上帝赋于“审美潜质”的人中展开,在他们还没有变成精神上的敏感者和感性上的忧伤者之前。还有一点,人性的自由以伦理层面为终结是让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够理解的,自由既然涉及到游戏,那么它所展开的界域应该是宽泛的,在实现美之前是不能实现真正的伦理,但是在实现真正的伦理之前也是不能够实现真正的美的,所以与其说二者是前后的顺序,不如说是一种和谐的相互调适的状态。用西方惯用的话说,就是和谐。
尽管有上面的疑问,但一种理论的系统性也总是为了给攻击的人竖立靶子,他最终要告诉的是,人不是怠惰的蠢猪,也不是时刻处在紧张和可怜状态的美丽的野鹿,人是人本身,一个懂得美,懂得自由,懂得调适自己的感性和理性,张开自己的想象和外在形式的完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