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尊女卑——这种古老而厚重的千年历史遗留下来的痼疾,至今仍在折磨着千千万万的男人女人和家庭。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我国男女平等”自新文化运动以来已经喊了70多年,现在已经写进了宪法。但其实……
两个年轻人的对话如下。有人问:“你想要什么样的妻子?”另一个回答:“她可以像妈妈照顾爸爸一样体贴温顺,最好长得像栗原小卷。”答案很荒谬吗?事实上,这种择偶标准在男性中相当普遍。这个标准的错误在于观念,它把女性置于可悲的不平等地位。
概念上的不平等,必然导致事实上的不平等。在上面讨论的例子中,女性的不平等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作为一个丈夫,他从一开始就把女人当成自己的附庸。所以,妻子被欺负后,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安慰、理解、保护,而是立马觉得自己的面子丢了,就好像自己的高档西装被人撕破弄脏了一样,怒火中烧;其次,作为受害人,她在单位没有得到公平对待。作为一名女性,她在工作调动中意识到了社会歧视。尤其可悲的是,就连她自己最后的诉求,也只是融入了“男女不平等,情有可原”的陈旧观念。
“性别不平等”作为一种落后、独立的社会意识,确实深深植根于许多成年公民的潜意识中,并且有持续的趋势。在一次少儿电子琴教学课上,一位女孩针对妈妈的指责说自己弹得不如男孩:“那他还是个男孩!”可见,女不如男的意识已经开始深入到下一代。
在男女平等的追求中,有这样一首诗,表达了女性的自尊、自爱、自强。让我们想想这首诗是怎么说的:
记住女性的尊严。
不用尖叫,
不用求饶,
没必要奴颜婢膝!
鼓起勇气,
我们手挽着手站在一起。
【英】KristenbelPank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