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差异在适当的环境控制下是可以消除的,尤其是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
20世纪40年代,一位女科学家在研究视力好的人和视力不好的人的区别时,做出了如下判断:视力好的人和视力差的人在生理上存在一些差异。不同的是,视力更好的人具有生物学优势。然而,社会印象是视力差异不应成为弱视者社会地位的障碍。于是社会为他们配戴眼镜,以弥补他们身体上的不足,使他们能够与视力好的人并驾齐驱。
从这个判断中,我们也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如果我们的社会印象是女性应该与男性并驾齐驱,那么我们的科技一定能够为女性提供克服生理性别差异的必要手段。原因就像为视力不好的人提供眼镜一样。
然而,现在问题的症结在于,社会印象还没有形成如此深刻的认识。实事求是:社会上对男性的评价总是高的,而对女性的评价总是低的。更有什者,当前的传统观念过于强调女性的生育功能和养育子女,从而制约了女性在其他方面的发展。
追求男女平等,最重要的是给予女性与男性同等的尊重和评价。这不仅包括男人对女人的尊重和评价,也包括女人自己对自己的尊重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