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权威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4049名都市女性中,有113人承认曾被丈夫强迫发生性行为;1079名农村妇女其中,86人承认曾遭受“夫妻内奸”。专家认为,由于调查中的各种因素,婚内强奸的绝对比例远高于上述数字。
为什么会发生婚内强迫性行为?
有一个很流行的观点:人是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对于基本进入电器时代的人来说,婚姻被现代生活的浪潮日夜冲刷,不再像作家花月所描述的那样浪漫。婚姻与爱情、爱情与性不再那么和谐、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在婚姻中存在着各种社会机会诱发的强制性性行为。这也是为夫者原始兽性的体现。婚内强迫性行为的发生有以下几种原因:
1。性欲反差过大:丈夫身体强壮,外无事业烦恼,对内与家务绝缘,性欲自然比较强;妻子又瘦又弱,经常担负家务。然后兴趣就少了。如果在性欲反差如此大的夫妻之间经常发生强制性的性行为,那么认为这对夫妻根本没有感情就有些夸张了。事实上,这些丈夫中有许多人非常爱他们的妻子。然而,由于这种爱无法体现在自然的性行为中,他们产生了强迫性行为的冲动,而这种冲动往往使夫妻之间的爱情逐渐贬值。
二、性欲除烦恼:再般配的夫妻,再深的爱,都会受到各自事业上的烦恼影响,扰乱原本和谐的性生活秩序。对此,女性要么向亲友吐露心声得到安慰,要么偷偷流泪。男人在外界遇到不如意的事情,是不会轻易向别人表露的,更不会掉眼泪。相反,他回家后会喝酒抽烟。他们常常不顾自己的心情,想和妻子“谁谁”,事后感觉顺畅了一些。
第三,以性欲为手段:没有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总会破裂。离婚前,许多分房的妇女仍然流产。这一时期,合法丈夫不得不将婚内强奸作为重要手段,以期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上占据优势。有的甚至在夫妻刚吵架的时候,就强迫妻子做一次。”此时女性所遭受的身心折磨是巨大的,最后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权益,以期早日摆脱困境。因为,法律并没有将丈夫“强奸”妻子定罪的标准。
4.性欲其实是报复: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婚后,一对男女发现一方隐瞒伤害自尊的行为,无法原谅另一方。自然而然地,会发生许多事件。女性对此的应对方式最多是大吵大闹、逃跑或提出离婚,而男性则经常进行性报复。他们既不大声喧哗,也不打架伤害他人,而是反复不断地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有的甚至发展出性变态,对妻子进行性折磨,以惩罚和报复妻子。“不忠”。生活在这种状态下的女性的痛苦是难以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