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从幸福偏好永恒性或永久性价值出发,可以很好解释一些有关幸福的现象和命题。一些有关幸福的悖论或矛盾的命题,通过幸福偏好永恒性价值这一命题进行解释,悖论或矛盾也就不存在。如快乐踏水车效应,相对收入为什么比绝对收入对增加幸福的效用更大,以及收入的增加为什么反而可能会出现幸福度的下降,等等,其原因就是人们一般会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更具永恒性价值事物的追求上,人们幸福度的提高,更多是取决于永恒性价值的满足,而不是短期性价值的满足。
另外,对于笔者所提出的幸福偏好永恒性这一命题,若研究者有兴趣,也可就此展开进一步实证研究,通过一些实际调查或问卷调查,做一些统计分析,可进一步验证之。
从幸福偏好永久性价值命题出发,也要求我们建设幸福社会,应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采取不同的发展策略。在生产力落后阶段,或在人们普遍贫穷的情况下,应大力发展生产力,努力增加人们的物质收益。在人们普遍富裕后,应着力建设公平的制度,应更加注重社会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另外,不管是在生产力落后阶段,还是在生产力先进阶段,社会都不应忽视对于一些具有永恒价值东西的建设和满足,这对于建设幸福社会,至关重要,作用也更持久。
具体内容参考作者相关文献
作者简介:宋圭武,甘肃省委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二级教授,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导师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特聘教授;研究方向涉及经济哲学、中国发展、经济理论和三农问题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