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转学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转学学生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正常学籍或持有港澳台、其他国家出具的现就读证明,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2.申请转学的学生应以家庭为单位在市中区长期居住。
3.申请转学学生户籍在市中区的,可依据居住情况按类进行登记;户籍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以外的,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可进行登记:
(1)持有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连续一年以上。(2)在市中区合法务工并由市中区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连续一年以上,或在市中区合法经营并依法纳税连续一年以上。(3)在市中区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
说明:“连续一年以上”是指截至新学期开学之日前,连续满一年及以上。
三、申请转学所需准备的材料
1.申请转学学生户籍在市中区的:
实住房屋证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如户口簿信息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人与申请转学学生的家庭关系,还需准备出生医学证明或结婚证等辅证材料。
2.申请转学学生户籍在济南市市内五区以外的:
(1)家庭成员信息证明
① 户口簿;② 监护人双方(父母)身份证;③ 监护人双方(父母)由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签发的居住证。
(2)监护人双方(父母)在济从业证明
① 务工人员:需提供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合法务工合同及济南市社保、医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医疗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② 经商人员:需提供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经营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及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或免税)凭证;③ 客运、货运运营人员:需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单位驾驶证明或协议。
(3)居住证明
① 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并实际入住的家庭: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② 租赁居住的家庭:提供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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