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红男团R1SE队长周震南被扒出父母在2016年就上了失信人员名单,是欠债上亿的老赖,而周震南出道以来一直立着娱乐圈“富二代”人设,此消息一出,迅速引发热议。
事件发酵后,周震南的公司以及他父母的公司也做出回应,其中周震南父亲的公司“四川省简阳市大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媒体发布的声明中表示,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资金回笼之后产生相关商事纠纷,但已在与各方积极协调处理,“本公司有能力也坚信相关问题很快会在法律范畴内得以公平正义的解决”。
另外,有网友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到周震南父母作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中显示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而周震南父亲公司称已在与各方积极协调处理,从未逃避自身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在法理上,子女是独立于父母的个体,而非是父母的附属品,父母的债务、商业纠纷、民事责任,在父母健在、与子女无直接关联的情况下,不能要求子女承担责任;子女在已成年且与父母无直接关联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商业纠纷、民事责任,也不能要求父母承担责任。
那么,如果周没有参与其父母公司的经营、没有持股、也不是因为周而欠下的债务、其父母健在也并未从父母那继承财产,那么在法理上,其父母欠下债务、商业纠纷,和他就没关系,不应该连坐到他身上要求他偿还。
但是,法理上可以撇清得一干二净,但在道德、情理上却并能完全撇清。在这件事中,即使这些债务不并不是周的直接犯下的错、与周毫无关系,但周也是因为有了其父母的财富支持为依托才能走到如今这一步的,是其父母所有经营行为的最终受益人之一。不应该要用普通小老百千辛万苦得来、用来谋生的、用来支持自己子女成长和发展的辛苦血汗钱,去支持一个家产亿万的大老板的儿子去逐梦演艺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