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将大部分财产给儿子,患重病后女儿拒尽赡养义务是否合理,为什么?
父母要是做的那么偏心,自己应当承担偏心的后果。外人无权用道德来绑架不受待见的子女的行为。做出了选择又不愿意承担后果,这是懦夫的行为!
这有什么好商量的,我父母所有财产房产都给弟弟,几十年如一日的在姐姐和我这搜刮最后还是给弟弟,要用钱方面看病住院只找女儿,在他们根深蒂固思想里女儿是外人,财产给外人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但病了要用钱必须找女儿,只要生了你就得无条件的付出,不给钱到你家住着不走,看谁丢人。三年前我姐姐得病到晚期了,要我妈到医院去照顾几天,我妈顺便在医院把自己全身检查了一遍,几千块钱要我姐出。这样的父母真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