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九)报到入学
8月26-28日,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照相,并由学校把入学材料拍照存档到学籍系统。
●(十)注册学籍
斗门区教育局根据注册结果,统一导入学籍管理系统。
六、报名材料
●(一)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两证可复印在共一页)。
●(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包括“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亲和母亲个人户口页”五项内容复印(建议复印成2-3页)。《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离异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内容。已购买了新房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需要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预告登记证明。无房产的需要提供无房证明(今年不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无房证明,可以直接登录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也可以关注“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绑定身份”后点击右下角“个人中心”,选择“产权信息”,然后点击“房产证明”,有房的开具“房产证明”,无房的开具“无房证明”,直接保存图片和打印)。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为学生及监护人拥有的合法产权。自建房或小产权房证明(两年以上学生监护人名下的水电缴费清单、房屋购买协议、村或居委证明等,特殊情况根据现场审核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港澳学生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出生证、港澳身份证、往内地通行证,家长港澳身份证、往内地通行证,工作证明,不动产权证等。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子女,须于6月16-17日,向区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政策性照顾相关证明材料:
①斗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斗门区人力资源保障局、斗门区农业农村局、斗门区文广旅体局、斗门区卫健局已审核符合资格名单和有关审批材料(企业资质相关证明,家长任职证明等);
②符合市、区政策性照顾(2022招生细则附件1)的其它类型学生。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生,须于6月16-17日,按《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珠海市斗门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向斗门区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小学和初中一年级新生需提供珠海市儿童接种免疫证明材料。
●(七)申请学生父母是代耕农的,须于报名期限内向报读学校(区、镇政府有名单)提交身份界定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八)请家长自行下载《斗门区2022年中小学一年级新生信息表》(详见附件10),并提前填写好相关信息。
各学校复核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核不一致的,不予注册;材料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存档备查。
七、招生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成立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和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落实招生工作的组织、宣传、实施等工作统一领导。
●(二)落实招生工作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明确权责,纪律鲜明。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尤其要扩大积分入学政策宣传面,多渠道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做好咨询解释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计划,按招生计划人数招生,杜绝超计划招生。
●(五)严格控制班额,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号)要求,小学起始年级按班额45人招生,初中起始年级按班额50人招生。如果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招收班额不超过50人,初中招收班额不超过55人。如果本学区户籍生已完成招生计划,无剩余学位接收符合积分入学学生的,学校须向斗门区教育局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