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泰安市核酸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简章
2022年泰安市核酸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决定由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为全市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专项公开招聘一批核酸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工作实际需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教育部认证书等相关证书,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最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有资格资质证书、认证书须于2022年12月2日前取得。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022年泰安市核酸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简章共计56家单位,招聘56个岗位,计划招聘212人。各招聘单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招聘人员管理方式等,详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全文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各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9:00—12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2月6日11:00—12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taian.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提交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要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