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泰安市核酸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简章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2月6日11:00—12月13日11:00
各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各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12月1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2月6日11:00至12月13日16:00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2月13日16:00前向各招聘单位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2月6日11:00—12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个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12月13日16:00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wswz.fwzx@163.com,并拨打0538-8223189进行确认。
对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仍达不到降低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
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各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向招聘单位提供。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12月2日前取得。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后发布)。在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