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双龙引才生活补助标准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人才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博士后、教授、正高级工程师等青年高层次人才:申报当年1月1日不超过45周岁,给予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8万元、第三年12万元的生活补助;
2.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给予第一年2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5万元的生活补助。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人才
1. “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每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给予第一年1万元、第二年1万元、第三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
3.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给予每年5000元的生活补助。
以下三类人员可提档享受生活补助
2020年起新引进至市(区)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下列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按以下标准提档享受生活补助:
图源:“金东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