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2022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和《岗位表》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2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二)年龄条件(如有特别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1.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不满35周岁。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0周岁。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5周岁。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50周岁。
(三)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
广州市户籍不包括不可办理市内迁移的学生集体户(下同)。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按照《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10号,具体参阅:点击查看)。若应聘者报名时符合条件,但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个人状况改变而导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符合《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考生须以《岗位表》要求学历学位一致的专业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现行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或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符合报考要求的,方可参加面试。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
(六)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
年龄、工作年限计算以2022年11月3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不满35周岁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7年12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