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面向靖远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
2022年天津市和平区面向靖远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2022年天津市和平区赴靖远县招聘计划,现就2022年天津市和平区面向靖远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发布以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和名额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原则,计划招聘5名靖远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天津市和平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靖远县户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未就业(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未报名首日止,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且无社保缴费记录)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离校未就业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和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统一界定为:30周岁以下为1991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天津市和平区面向靖远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列入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在2020年12月9日后将户籍迁入靖远县内且生源地不是本县的外地毕业生,或在招考公告发布之日后因婚姻关系将户籍迁入县内的外地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招考。
三、组织报名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2月9日起在靖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ingyuan.gov.cn)及微信公众号“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09:00—20日17:00,共6天,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1.提交报名申请。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s://www.xbrc.com.cn),点击“2022年天津市面向靖远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板块,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登录后,报考人员需要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根据岗位条件需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结婚证(因婚姻关系将户籍迁入县内的县外毕业生),以及部分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等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证件材料不全者不予报考。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凭由学校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报名,但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靖远县人社局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查询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17时。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12月15日09:00至12月2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报考申请结果。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2年12月15日09:00至12月22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考生如若放弃考试,不退还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请关注靖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后续的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成绩及相关事宜均在网站及公众号发布通知,未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亦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报名要求
1.专业要求。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印发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正式聘用前凡被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