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面向靖远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
九、公示
靖远县人社局将通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考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公告发布范围在靖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项
(一)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结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下一环节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
(二)如遇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需要对招聘相关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按公告范围发布调整信息,并通知应聘考生。
(三)在本次招聘中,凡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县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请考生注意准考证上的疫情防控提示。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津市和平区人社局和靖远县人社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943-5937138(靖远县人社局)
0943-6121526(监督电话)
0931-8727856(报名技术咨询08:30-12:00,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