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金融稳定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天津市金融稳定促进中心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精神,天津市金融稳定促进中心决定开展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天津市金融稳定促进中心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外省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被限制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天津市金融稳定促进中心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2年12月12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jrgz.tj.gov.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五、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报名:12月17日9:00至12月21日16: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确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备注栏内自行承诺,填写“本人承诺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报考条件,因报名信息有误或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不符而导致不能聘用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若考生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一经发现,单位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12月17日9:00至12月22日16:00完成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缴费:12月17日9:00至12月23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期间,对外提供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022-58980097;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咨询时间为12月12日—1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笔试时间:2023年1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将视情调整笔试时间,调整后的时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写作》(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涵盖政治理论知识(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综合管理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写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