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金融稳定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4.公布成绩: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5.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造成进入面试人数超出1:5比例的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身份证、报考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表、社会人员考生需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形成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轮,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一并确定为递补人选。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2.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
(三)总成绩的核算与公布
总成绩核算方法:
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写作》)/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招聘单位将在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和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考试费用
按市物价局批准的45元/科标准,在考试报名平台上直接向考生收取,招聘单位不再收取考务费用。
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请于12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以《综合写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按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轮,如有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递补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以《综合写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递补人选。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