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金融稳定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因自动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按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轮,履行体检、考察程序,如有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递补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以《综合写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按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轮,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如有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递补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以《综合写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递补人选。
九、联系电话及邮箱
政策咨询电话:022-58980097
监督电话:022-58980015
举报或投诉电话:022-58980032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招聘单位邮箱:sjrjcjzx@tj.gov.cn
十、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因出现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招聘工作进程的情形,将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将短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