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桂东县教师招聘公告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桂东县人社局均不电话一一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及桂东县教育局。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证件不视为有效证件,缺少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等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桂东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623225,0735-8628501。
六、疫情防控
根据桂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个人符合桂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桂东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8628495。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8630878。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桂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下半年桂东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2年下半年桂东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