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22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参照《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津滨卫人〔2018〕18号)的有关规定,为满足我中心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嘉顺路575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单位主要职能:承担疾病监测、疾病防治研究、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检验监测与卫生学评价、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卫生防疫培训与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
4.35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5日;
5.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类别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调整视力正常,调整听力正常,上肢正常,能够独立行走;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2年12月15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和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bhxqjk)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等环节均采取现场进行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嘉顺路575号(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综合办公室人事部门)。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时现场填写);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5.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6.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7.报名现场进行学历验证。请报考人员提前确认本人学信网可顺畅登录。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时当场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心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者进行补充。
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1的,该岗位开考。对于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不能开考岗位信息将由单位公布。
六、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综合办公室人事部门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考核结束后,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当出现考核成绩相同时,主考官打分高者,排名靠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将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bhxqjk)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中心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