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参照《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津滨卫人〔2018〕18号)的有关规定,为满足我中心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滨海新区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友爱村南
(三)招聘单位性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单位主要职能:承担疾病预防等公共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负责社区预防、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陪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滨海新区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5.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5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2年12月15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和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等环节均采取现场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⒈《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在本单位报名时现场填写);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4.社保中心打印的缴费记录证明;
5.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7.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它材料。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时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心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者进行补充。
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1的,该岗位开考。对于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不能开考岗位信息将由单位公布。
六、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考核结束后,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当出现考核成绩相同时,主考官打分高者,排名靠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将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