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是多少?
淄博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是多少?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根据新就业无房职工学历和家庭人口数确定。
一、最低标准不低于每户300元/月:
即1人家庭补贴标准300元/月;
2人家庭补贴标准400元/月;
3人及以上家庭补贴标准500元/月。
个人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以上标准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二、按照学历层次分级增加补贴金额,每级上浮标准不低于50元/月:
即专科学历50元/月;
本科100元/月,以此标准类推。
该标准应足额发放,不受实际承担住房租赁费用的影响。
温馨提示:
阶段性租赁补贴实行动态管理,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采取定期核查和动态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保障家庭的工作单位、住房和人口变化等情况,对不再符合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资格条件的,要及时停止发放;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纠正、追回损失并将其列入住房保障失信名单,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家庭住房保障相关业务;对拒不退还租金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