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垃圾处置利用将有新规定。拟将装修垃圾交由就近的具有分拣或处置能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处置,由装修垃圾产生者承担运输和处置费用。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市城管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市充分鼓励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房屋,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式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设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未来,不同的建筑垃圾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征求意见稿提出,项目废渣应当直接利用,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园林绿化、矿坑修复等生态修复项目。泥浆通过当地资源处置进行处理。不能就地处置的,晒干后和工程渣土一起使用。项目中的金属废料可直接在项目中再利用,无机非金属废料可回收制成再生建筑材料。拆除垃圾鼓励设置临时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进行处置。对房屋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应当按照就近原则选择具有分拣或者处置装修垃圾能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进行处置,由装修垃圾产生者承担运输和处置费用。
大力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细化调整为就地处置设施、临时处置设施和永久处置设施。除核心区外,每个区域至少应有2-3个永久性(或临时性)设施。此外,除了试点开放土石方独立回收市场外,本市还将强制推行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和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在符合设计要求和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当在指定的工程现场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最低不低于10%。对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国有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在建项目,要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和工艺调整。
作者: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