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学生网课告一段落,中高考也结束了,疫情缓和、经济复苏,沿街店铺的装修如火如荼,迎来了一波小高峰,位于南桥镇环城东路XXX号的商铺也正是其中一家。
高温天,装修工人体能消耗很大,便开始贪图省事,将装修垃圾直接扔在后门古华小区内,有十多个平方,占满了整个停车位。满地的扬尘和碎玻璃,让小区居民纷纷指责其影响小区市容环境,而且还有安全隐患,于是拨打了12345投诉热线。
7月20日10时,南桥城管执法队员接举报后赶至该处,先对装修工人进行普法,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应该要进行袋装,并且投放到小区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点,不可随意乱堆放。同时,执法队员开具执法文书,责令装修单位限期清除上述地址的装修垃圾。 7月21日11时,执法队员赶至现场验收,该处的装修垃圾已全部清除完毕,整改符合要求。
下一步,南桥城管按照“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部署,依托社区城管工作室,联合居委会、小区物业等,对辖区内的装修房屋加强巡查和监管,重点关注装修工人核酸情况,装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搭建、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等常见的违章行为。
《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将装修垃圾投放至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设置的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并遵守下列具体投放要求:
(一) 将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不得混同;
(二)将装修垃圾进行袋装;
(三) 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废弃物另行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违反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装修垃圾产生单位或者个人未遵守具体投放要求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