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向婚俗陋习“说不”
据红星新闻报道,为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工作,从5月1日起,《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将正式施行。该条例由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这是以立法的形式向婚俗陋习说“不”。
上述《条例》明确规定,自觉抵制下列行为:索要高额彩礼、礼金或者利用彩礼、礼金干涉婚姻自由,给付或者收受超标准彩礼、礼金,退(毁)婚高价赔偿,以婚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利用婚嫁敛财。凉山州专门将移风易俗工作上升至法规层面,在四川尚属首例,这也标志着凉山州移风易俗工作有了法治护航。
来自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的青年学者李永萍曾在南方数个农村进行长期的调研,也曾发表过关于农村彩礼的研究。
李永萍在研究中提及,彩礼数额的高低对农民家庭具有重要影响。高额彩礼不仅直接增加了农民家庭的经济负担,而且还可能带来男性的“婚姻危机”。一方面,高额彩礼给男方父母带来巨大压力,加重了子代对父代的“代际剥削”,另一方面,高额彩礼还增加了男性的“婚姻危机”。
在高额彩礼成为婚姻必备条件的农村地区,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男性在婚姻市场上缺乏竞争力,成为潜在的“光棍”群体。此外,男方的父母面临着身心双重压力。
李永萍建议,在乡风文明建设过程中,引导并重塑对彩礼的理解方式,回归彩礼的仪式性意涵,改变彩礼实践,或许是从根本上抑制彩礼高涨,进而维系婚配秩序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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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