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优先条件
若报考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则在央企、省市属国企就职过的正式职员优先录取;若报考人员均为央企、省市属国企就过的正式职员,则中共党员优先录取;若报考人员条件均相同,则加试职业资格倾向测试。
(十)体检和考核
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每个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本市范围内选择一家体检医疗机构(三级甲等)。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体检标准,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综治证明等方面的情况。
(十一)公示和聘任
根据体检、考核情况,按照择优适岗原则提出拟聘用人选,经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空缺。对公示期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各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均为三年(含试用期)。
四、薪酬待遇
1.工资:依据公司工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按照相关制度给予其他福利。
2.根据工作需要聘用职称,职称聘用按照公司所规定的职数标准执行。
3.根据本地区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缴纳比例和数额缴纳五险一金。
4.学历津贴标准:硕士学位300元/月;博士学位1000元/月。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均会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网站和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靠,一旦发现伪造、涂改学历学位、相关证书等现象,取消报考者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若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
4.在本次招聘的体检、政审、录用等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则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环节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招聘全程指导,系统党委纪委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2756912。
6.关于本次公开招聘有关的问题可向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戴女士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莆田工作部傅先生咨询,咨询电话分别为:0594-2259235,0594-2200017。
7.本次公开招聘的解释权归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