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无确诊病例的县(市、区)在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要率先推进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力争在2月底前做到应复尽复。
二、推动在建项目尽快复工和新建项目尽快开工
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全面推行容缺审批制度,加快推进“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千企技改”工程项目的复工建设步伐,优先推进“双百”产业项目、补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复工复产。财政部门要尽快拨付自治区产业引导基金项目计划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加强产业链协同配合和市场开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