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保工业企业防疫物资的供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自主采购、自主生产相关物资,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防疫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所需的口罩、测温仪、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需求,原则上在保障医疗机构所需防疫物资的基础上,优先供应生产企业的需求。
(三)建立政金企应急会商机制。开展政金企百日融资对接行动,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但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重点骨干工业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鼓励市、县两级财政参照自治区做法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奖补,自治区财政视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五、加强交通运输保障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春运错峰返程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五个严禁”、“四个不得”具体要求,确保交通运输通道和体系畅通,确保重点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通行,确保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所需原料和产品运输。针对区内部分地区对人员和车辆流动的临时管控措施,各地要及时协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为返工返岗人员和货物承运车辆出具临时通行证明,开辟绿色通道;鼓励企业包车或专车接返外地职工和上下班,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包车和专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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