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宁波滨海教育集团跨越发展,努力实现“省内领先、国内一流、面向世界”的办学目标,加快汇聚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特长鲜明的优秀教师队伍,宁波滨海教育集团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毕业生共8人:幼教全科1人、小学科学1人、高中物理1人、高中数学1人、高中生物1人、高中地理1人、高中通用技术1人、体育1人(不限学段)
二、招聘对象
2015-2017届优秀高校毕业生;
三、相关待遇
1.给予事业身份,享受与公办教师相同的社会保障、职称晋升等相应待遇;
2.除社会保障部分以外,集团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参照北仑区内同类公办学校标准的1.5倍核定;
四、工作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择优聘用。
五、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 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证书。
(4)具备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具体详见附件2)。
2.其它条件:
2015—2017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者限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北京语言大学(外语类)、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北京舞蹈学院等重点大学或取得国(境)外知名大学学士学位的2015—2017届高校毕业生(国外境外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须为学子英才或优秀毕业生(应聘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的可以为非优秀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不受以上大学限制。
3.报名时间和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当天完成所有测试。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0日,8:00—12:00;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具体场地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相关资格材料在考生报名时提交审核,资格未通过的成绩无效。资格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随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专业证书(可为学校证明);普通话、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浙江师范大学报考初高中岗位的学生须提供学子英才相关证明,南京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优秀毕业生相关证明。
(2)递交《宁波滨海教育集团新教师应聘表》(见附件1),贴好近期一寸照片,附上相关资料复印件。
(3)如果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
(三)考试
1.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含初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初试。报名后进行初试,随到随试,初试合格者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初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及其他综合素质等。初试不合格者淘汰,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特长或技能展示),笔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形式为教学设计。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特长或技能展示,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面试不合格(不足60分)者淘汰。
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学科教材,主要考察课堂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仪容仪态、职业素养等。特长或技能测试仅限报考幼教、体育岗位者,所需表演器材需自带,同时随带能证明特长能力的获奖证书原件等印证材料。
4.时间、地点:报名后开始初试,随到随测,一般1小时以内通知是否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