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呼和浩特辅警招聘简章(时间+岗位表)
(九)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护照)、体能测试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2)进行。
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每人各有三次机会,800米或1000米跑每人有一次机会,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或隐瞒病情而发生意外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不予补测,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该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该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递补范围),递补只进行一次。体能测试及递补后达不到3:1(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比例的职位,以实际体能测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十)面试
面试工作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所有考生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对于人数较多的职位,不能在同一个面试组面试的,提前组织抽签分组,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总体排序,各面试组不再单独排序。
2.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职位招聘人数的,该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十一)总成绩计算
1.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上查询。
(十二)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对按照以上排序仍不能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应聘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以实有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1.体检
(1)体检在旗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公告条件要求,在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时突出政治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辅警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照上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规定等额递补。同职位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不再对该职位进行递补。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具备递补资格。
(十三)公示与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