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见诸新闻报道的例子中,“一个父亲用两年时间骑行大半个中国反对网络游戏”的故事尤为引人瞩目,发起者郑立书以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曾是尖子生、性格活泼的孩子在沉迷游戏后变得不能自拔。他曾尝试过各种手段,也曾将孩子送进“戒网瘾学校”,都没有什么成效。看着孩子在家闭门不出,这位父亲最后决定将矛头指向游戏,骑着自行车走上街头,呼吁人们抵制网络游戏。
骑行宣传抵制网络游戏的郑立书
至于在这类行为中抵制的究竟是什么游戏,我们往往难以得知。
这种愤怒很难找到具体的理由,却极容易在人群中引起共鸣。在讨论这类现象时,我们往往会提到教育的缺失和沟通的匮乏导致的最后结果,却忽视了一个问题:家长的权利从何而来?
毫无疑问的是,在许多国家,一名未成年人如果因在网络上接触成年游戏而产生问题,家长将成为第一责任人。但在国内,我们的司法机构无法真正落实对失职家长的处罚。这源于诸多现实问题,例如我国传统习俗对抚养权的认知以及福利保障制度的建设。一般来说,这种案件的处理方式最终只能化为批评教育。这个过程不仅加剧了未成年人与家长的矛盾,更推卸掉了家长需要承担的真正的责任。这也间接导致教育问题可以被家长顺理成章地推给外界因素:我的教育方针没有出错,那一定是外界环境带来的影响。
分级制度的推行实质上代表了权利与责任的让渡:游戏公司通过分级标志将是否允许未成年人接触游戏的判断权交予家长手中。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家长有权,同时也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当义务未被合理履行,给予更多的权利并不能让问题得到真正解决。
也就是说,在实施真正的游戏分级制度之后,权责划分将变得更加明确。如果游戏中存在不适合出现在当前分级里的内容,那么需要追究分级评估机构的责任;如果未成年人购买到或注册了不适合未成年人分级的游戏,需要追究游戏的来源,例如零售商、下载平台或游戏运营方的责任。当然,权责划分的细化也意味着,当渠道、内容、评估等方面都没有出现问题,最后的问题就会落在第一责任人,也就是家长的身上。家长们是否对此做好了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