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条 章程是学校的基本规章,学校的其他管理条例、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均应该符合本章程精神,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修订:
(一) 本章程依据的教育政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二) 学校举办与管理体制发生变化;
(三) 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发生变化;
(四) 其他应修改章程的情形。
修改本章程,应由校长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要求并说明修改理由;本章程修正程序应与制定程序一致。
第八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会负责解释,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就业质量报告














第八十一条 章程是学校的基本规章,学校的其他管理条例、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均应该符合本章程精神,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修订:
(一) 本章程依据的教育政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二) 学校举办与管理体制发生变化;
(三) 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发生变化;
(四) 其他应修改章程的情形。
修改本章程,应由校长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要求并说明修改理由;本章程修正程序应与制定程序一致。
第八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会负责解释,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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