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年10月,央行行长易纲在参加BIS监管大型科技公司国际会议时强调,下一步将落实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实施并表管理、规范关联交易。此前在2020年9月,央行就发布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金融业务的平台公司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将集团内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活动的机构全部纳入金控公司监管。
不过《办法》的监管重点仍是持牌金融机构,对于财富管理公司、金交所等机构,覆盖力度有限。例如《办法》对“金融机构”的概括并不包括私募基金。而且从去年以来的监管实践来看,更多针对如蚂蚁集团这般依据互联网来展业,具备垄断潜力的企业,对于房企体系下、围绕房产主业展开的金融业务,监管力度仍尚未完全触达。
(本文已刊发于11月6日《红周刊》,文中提及个股仅为举例分析,不做买卖建议。)
本文源自证券市场红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