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棵树的生态价值:根据印度加尔各答农业大学德斯教授的实验测算,一棵能存活50年的树,它的生态价值如果以金钱来计算的话,产生氧气的价值约31200美元;吸收有毒气体、防止大气污染的价值约62500美元;增加土壤肥力价值约31200美元;涵养水源价值约37500美元;为鸟类及其他动物提供繁衍场所价值约31250美元;产生蛋白质价值约2500美元。除去花、果实和木材价值忽略不计,总计创值约196000美元。
中国的“树中之最":最高的树是蓝桉,分布在广东、广西、福建、云南一带,它生长迅速,高耸人云,高度可达80米;最咸的树是木盐树,生长在黑龙江和吉林交界的地方,它能产盐,每年春天,树上都凝结出一层雪白的盐霜,人们用刀把它轻轻刮下来,就可当盐食用;最毒的树是箭毒木,生长在云南西双版纳的密林中,它的汁液像白色的乳汁,含剧毒,碰到人畜的伤口后渗人血液就会引起中毒死亡,傣族人常将它涂抹在箭头上制成毒箭打猎,野兽一旦中箭,见血封喉,立即毙命。
写诗护树:爱国名将冯玉祥爱树如命,曾在军中立下护树军令:“马啃一树,杖责二十,补栽十棵。"驻兵北京时,他率领官兵广植树木,被誉为“植树将军"。驻兵徐州时,他还写下一首护林诗喻示军民:“老冯驻徐州,大树绿油油。谁砍我的树,我砍谁的头。”

植树节的来龙去脉:“植树节"是一些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以宣传森林效益和动员群众参加造林为活动内容的节日。按时间长短可分为植树日、植树周或植树月,总称植树节。通过这种形式,可激发人们爱林、造林的情感,提高人们对森林功用的认识,促进国土绿化,达到爱林护林、扩大森林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近代植树节最早是由美国的内布拉斯加州发起的。19世纪以前,内布拉斯加州是一片光秃秃的荒原,树木稀少,土地干旱,大风一起,黄沙满天,人们深受其苦。1872年,美国著名农学家朱利叶斯·斯特林·莫尔顿提议在内布拉斯加州设立植树节,动员人民有计划地植树造林。经过多年的努力,州内广阔的荒原变成了茂密的森林,植树节也延续了下来。
我国植树造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600年前(春秋时期)的清明节。当时清明节的习俗除了禁火、扫墓外,还有踏青、荡秋千、蹴鞠、打马球、插柳等。清明时期,春雨绵绵,气温升高,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种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因而自古以来,我国就有清明植树的习惯,有人还把清明节叫作“植树节”。
孙中山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早意识到森林的重要意义和倡导植树造林的人。1893年,孙中山先生亲自起草了著名的《上李鸿章书》,提出中国欲强,须“急兴农学,讲究树艺"。辛亥革命以后,孙中山提出了在中国北部和中部大规模进行植树造林的计划,规划农业现代化的远景。1915年,在孙中山的倡议下,当时的北洋政府正式公布了以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的规定,自此中国有了植树节。1928年,为纪念孙中山逝世三周年,国民政府举行了植树仪式。后因清明节对中国南方来说已过植树季节,同时也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1930年,国民政府又决定将孙中山的逝世日3月12日定为植树节。

不过,植树造林、发展林业真正成为国家建设的战略任务,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1956年,毛泽东发出了“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的号召,中国开始了“12年绿化运动”,目标是“在12年内,基本上消灭荒地荒山,在一切宅旁、村旁、路旁、水旁,以及荒地荒山上,即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均要按规格种起树来,实行绿化。”
植树造林成为中国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则始于改革开放之初。1979年2月,在邓小平提议下,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提议,正式通过了将每年的3月12日,即孙中山先生与世长辞之日,定为植树节的决议。这项决议的意义在于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植树造林,加快绿化祖国和各项林业建设的步伐,同时也是为了缅怀孙中山先生的丰功伟绩,象征孙中山先生生前未能实现的遗愿将在新中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