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十二年(1734),漳州府龙岩县、漳平县、宁洋县成立龙岩直隶州。
清前期开始汀州府、龙岩直隶州均属汀漳龙道,驻地漳州府龙溪县,下辖漳州府、龙岩直隶州和汀州府。
1912年,废州、府,各县属西路道(1914年改称汀漳道),驻地龙溪(今漳州市芗城区)。1925年废道制,各县直属省辖。
1928年至1934年,为中央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1933年11月,“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时属“龙汀省(龙漳省)”,驻地龙溪(今漳州市芗城区)。
1934年7月,分属第七行政督察区(驻龙岩,辖龙岩、永定、上杭、武平、漳平、宁洋、华安7县)和第八行政督察区(驻长汀,辖长汀、连城、宁化、清流、明溪、永安6县)。
1935年10月,分属第六行政督察区(驻龙岩,辖龙岩、漳平、永定、上杭、宁洋、华安、大田7县及峰市特种区)和第七行政督察区(驻长汀,辖长汀、连城、武平、宁化、明溪、清流、建宁、泰宁8县)。
1947年,以龙岩、漳平、长汀、永定、上杭、武平、连城7县为第七行政督察区,驻龙岩(今龙岩市新罗区)。
1949年8月至11月,各县相继解放,为第八行政督察区。
1950年3月,改称龙岩专区。
1956年7月,划入永安、宁化、清流3县,7月,撤销宁洋县,将其分隶漳平、永安、龙岩三县。
1961年,永安、宁化、清流3县划归三明专区。1970年改称龙岩地区。
1981年,撤销龙岩县,设省辖县级龙岩市。
1990年,漳平撤县设市。
1996年11月20日,国务院批准龙岩撤地设市。
1997年3月,县级龙岩市改为新罗区。
1997年5月1日,地级龙岩市成立,市人民政府驻新罗区。
2014年12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永定县撤县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