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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两年,因为疫情影响,旅行社经营十分困难,苦苦支撑后仍然面临倒闭的旅行社比比皆是,部分老板有始有终,会采取措施对旅行社进行清算处理,但也有部分老板因为债务过多而选择直接跑路.....
为此,不少债权人因为旅行社账户没钱无法实现债权,打起了跑路旅行社剩余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下称:质保金)的主意,希望能够通过质保金拿回欠款,缓解一下疫情下的经济压力,但却不知要通过质保金实现债权有哪些问题的存在。本文即是对旅行社质保金用来清偿债务事宜进行相关分析。
一、什么是旅游服务质保金
根据《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第二条“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旅行社条例》的规定,由旅行社在指定银行缴存或由银行担保提供的一定数额用于旅游服务质量赔偿支付和团队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垫付的资金”。因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是旅行社缴存的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
二、旅行社跑路了,可以使用旅游服务质保金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旅游服务质保金的设立是为了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当出现旅行社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均可基于各自程序将质保金划拨给游客用于赔偿。而对于非游客的其他债权案件,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质保金使用情形,在无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论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还是人民法院均无法随意划拨质保金。
毕竟,旅行社涉及的旅游者纠纷往往并非及时涌现,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不排除后续有符合质保金使用规定的损害游客利益等情形出现。若将专款专用的旅游质保金扣划用于其他纠纷的赔偿,如旅游者纠纷一旦涌现,则可能会损害游客的合法权益,违背了法律规定缴存质保金的目的。
因此,旅行社跑路后,没有其他财产用于清偿债务,是否能申请扣划质保金,需要看债权人的身份,首先明确是否为旅游者,若不是旅游者,则无法请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对质保金进行扣划。
三、非游客的债权人何时才能实现债权?
首先,质保金退还后则属于旅行社的一般财产,债权人可以根据法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近日,不同省市纷纷出台疫情下旅游服务质保金暂退政策,帮助各旅行社渡过难关。申请质保金退还后旅行社可自主决定其如何使用,包括用于清偿对外的非游客债务。
其次,若旅行社存在解散或破产清算、业务变更或撤减分社减交、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而降低保证金数额50%等原因,也可自行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支取质保金。
当然,旅行社质保金的退还需要旅行社自行进行申请,在旅行社跑路的情形下,因暂时无旅行社人员来申请质保金的退还,因此退还保证金的主体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