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本来还能被衣服遮掉的文身再也遮不住了。
徐江平夫妇两人跑去文身店,责问吴玉良,因为手臂上的文身,儿子连“学校门都进不去了”。吴玉良爱人回道,“我不是不替别人考虑,真的很多人一起过来……我们是做生意的。”
吴玉良说,他咨询过律师,律师说,“法律上也没有规定说未成年人不能文身。”而徐江平觉得吴玉良就是赚黑心钱,他把吴玉良告上了法庭。
最终,江山市人民法院判定由吴玉良承担50%的赔偿责任,俊哲未来每次清洗文身的费用,吴玉良承担一半。但徐江平对这个判决结果“根本不满意”,徐江平觉得,吴玉良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而不是同等责任。
但该案审判长徐根才觉得,“家长的责任不能推卸。”徐根才认为,正如被告不能以在法律未规定不能给未成年人文身情况下“法无禁止即可为”而推卸责任一样,父母本应做孩子能够平等沟通的朋友,却采用打骂方式,导致俊哲继续去扩大文身部位,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
然而,不管谁的过错更多,在这个社会体系里,文身都像一块永远消不净的疤,刺进了这个少年的身体,洗不净,抹不去。
“坏孩子”
离开职高后,俊哲已近1个月没有回家住过了。今年6月,他在快手结识女朋友丽丽(化名)。一天深夜1点,这个15岁的小女孩坐了2个多小时的车,从徐州一个小城来到这里。他们恋爱了。
周荣娟认为这是早恋。她对此明确表示反对,更不许俊哲带女朋友回家。于是,俊哲决定带丽丽住宾馆。什么时候回家,要看俊哲的心情,周荣娟觉得,自己拉不回儿子了。
俊哲说,他不觉得文身这件事自己错了,“我就感觉他们很封建。”俊哲认为活出了自己的样子,”我爸妈一直想让我活成那个样子,读书啊,当兵啊,做一个很乖的小孩子。我感觉我就在放飞自我。”
俊哲和朋友们在一起从不谈论文身,这件事对他们来说平常。
他常去的“繁龙纹身馆”内挂满了醒目的成人文身照片,打扮靓丽的少男少女们时不时出现,戴着大金链子,手臂文满招财金蝉、蜘蛛、莲花的吴玉良许诺,带着朋友去,文身可打折,甚至免费。
有时候朋友会请俊哲去文身,他也带过十几个朋友光顾这里。这里是少年们的聚集地之一,满足了俊哲对于江湖的很多想象。
俊哲的朋友小龙(化名)和灵建(化名)都曾在这里文身,小龙还是俊哲“忽悠过去的”。
“我们那边我这么大的男的女的基本上都是一条花臂,脚上也有,很多人这样子,我都习惯了。”丽丽也想文,因怕被妈妈打而作罢。
他们是同类。小龙爱穿一套印花装,T恤,大裤衩,趿着拖鞋,1米8的个子,走起路来左右摇摆。几个青年走在一起,你一句,我一句,烟雾绕身。夜晚是他们的天堂,网吧是他们的娱乐阵地,打完游戏,少年们回到酒店,继续打牌找乐子,累了,就挤在两张床上,酣然睡去,留下一地外卖的餐饭、香烟的余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