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别喜欢作者对家乡——龙门乡村的描写。作者表示长大了希望离开乡村,改变自己的命运,并且也这样做了:“小学初中我拼命地读书,似乎就是为了离开家乡那片泥土……我如愿以偿地踏出了老家,开始我没有泥土沾脚的生活追求。”(《家乡的泥土》)但是,作者把乡村美好的一面极其生动地呈现出来了:美丽的大自然、稻花飘香的时日、草木、河流、花鸟虫鱼,以及贫困而充实的童年生活,这一切都描绘得令人向往。
游记《只身走天涯》让我产生了感叹。这篇游记写得非常详尽细腻,读者仿佛亲临其境地跟随作者游走的每一步,这样琐碎的书写读来却毫无臃赘拖沓之感。写到杭州,作者更是不惜笔墨,两次大篇幅描写西湖。第一次仔细描写了西湖美景,几天后,当她到达上海,天空下起大雪,看到朋友圈别人发的西湖雪景,为了游览西湖十景之一的“断桥残雪”,作者再次赶赴杭州。“断桥残雪”大概是下大雪时,雪滑向桥的两端堆积,形成一座白桥,而中间没有积雪的深色部分从远处望去,就像白桥断开。作者第二次描写西湖,写的是西湖的雪景。两次描写西湖作者用了一个其实并没有找到的景点——“断桥残雪”给串连了起来,如此重复描述竟也写得妙趣横生。这种随意细腻、不厌其烦的写法不禁让我想起了郁达夫游记。而这样的写法其实非常考验作者的文字功底,它也让我想起自己到新疆旅游后写的一篇游记。游记非常难写,你只能顺着写,很容易就会写成流水账,当时几次想放弃,最终只能写成一篇不伦不类的东西。当看到作者这篇《只身走天涯》时,就只有感叹:写得真好!另一个感叹是“只身走天涯”本身。多年前,我也曾幻想独自出行,走到哪算哪,想起每天的新奇和不确定性就让人血脉贲张。当你的头脑充满奇思妙想,当你的好奇不为别人所理解,“天涯”是唯有只身去走的。然而“只身走天涯”却有着无数现实的难题与羁绊,需要极大的勇气和毅力,我一个七尺男儿最终只是停留在想象里,身为女子的作者竟然毫不犹豫地付诸实施,怎不叫人感到惊叹?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作者怀念父亲的篇章——《那一弯腿的颤动》。作者写到其父亲临终,接父亲回家的那一段相当感人,它让我联想到歌手谭维维。起初我是不怎么喜欢这位歌手的,但有一次听了她演唱一首亲自改编怀念她父亲的歌曲《乌兰巴托的夜》,却被深深打动了。后来才知道,原来童年的谭维维有过一段痛彻心扉的经历:那年她父亲重病住在医院,到了除夕那天,孤独的谭维维希望父亲能在家过年,执意要接她父亲回家,经过路途颠簸,病重的父亲回到家中就去世了,谭维维痛不欲生,认为自己害死了父亲,抱着她父亲度过了一个终生难忘的除夕之夜。因此她怀着对父亲刻骨铭心的思念改编《乌兰巴托的夜》并倾情演唱,献给天堂的父亲,那声嘶力竭的呐喊让人心酸不已。而文章《那一弯腿的颤动》同样有异曲同工之妙。作者家乡“认为寿终正寝的人,是要在自己的家里或祠堂离世才好的”,因此家人将她弥留之际的父亲接回家中。在路上,作者父亲已经失去知觉:“就在离家门十多米的地方,父亲的左腿向我这边用力地一挪,‘动了,阿爸的脚动了!’我大声喊道。在父亲左腿挪动的那一刻,我紧挨着父亲的右腿分明感受到了那一弯腿的颤动。我的眼泪如滂沱大雨般倾泻而下。”谭维维把思念融进歌声,而作者将思念镌入文章,同样都是那么深沉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