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体育产业人才发展:将体育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加大体育人才引育力度。
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培养竞技体育人才:对输送进入专业、职业运动队的按照运动队等级给予奖励,对代表成都参加比赛的按照参赛项目、级别、成绩对应给予奖励。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对投资新建或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厂房、仓库、商业设施等改造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已正常对外运营1年以上的示范性体育场地,给予不超过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鼓励社会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对社会投资建设、已正常对外运营1年以上的示范性开放场馆,根据公益性开放的面积、开放时间和开放人次等进行评估,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支持文体旅商农融合项目建设:对符合旅游核心要素条件的重大融合性项目,根据成都市旅游业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支持申办举办品牌赛事:鼓励社会力量引进或自主举办品牌赛事,对落户成都的国际知名体育赛事,每次给予最高800万元的办赛补助;对成都自主培育、市场价值大、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每次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办赛补助;在成都举办全国知名体育赛事,每次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办赛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办赛成本的50%。
支持职业体育发展:对在成都注册并冠“成都”队名,参加国际高级别职业比赛或全国高水平职业联赛的职业俱乐部,按项目类别、赛事等级、参赛成绩等,给予每赛季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
同时,支持体育类城市首店发展、支持电竞游戏市场拓展、支持展会赋能体育产业发展,对满足条件的企业和展会,均给予一定奖励和补贴。
引进国际体育组织和总部企业:知名国际体育组织及其关联企业在成都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租用办公用房开展相关体育业务的,可每年按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金额的50%且最高100万元给予房租补贴,最多不超过5年。体育企业在成都市设立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总部,可按规定享受成都市总部经济政策。
支持体育企业“走出去”:对总部在成都且对外贸易业绩优秀的体育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鼓励体育社会团体发展:对运行规范、实绩突出的体育社会团体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蓝图”这样变“施工图”
《关于加快建设世界赛事名城赋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聚焦
成都世界赛事名城建设战略目标
紧扣“办赛”“营城”
“兴业”“惠民”理念
探索运用市场化、产业化手段
推动体育赛事资源资产化、资本化
培育体育新业态和新模式
构建“体育+产业”融合发展矩阵
赋能体育产业建圈强链
主要包括6个部分、19条任务举措
提出到2025年,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1500亿元,占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2%,全市体育消费总规模突破800亿元,培育3家以上本土体育上市企业,成功创建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建成10个以上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2个以上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四星级及以上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全国体育产业发展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