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缴费凭据
(一)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手机端)缴费的,以电子支付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二)通过移动智能终端(POS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智能机具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凭据。
(三)通过银行柜面、协议扣款缴费的,以银行业务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通过上述方式缴费的,可在三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确需纸质缴费证明的,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在自助办税终端打印)。
六、其他事项
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享受。缴费事宜请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辖区税务部门,参保登记、待遇享受事宜请咨询12333或辖区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