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两年,还是三年前,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芳走进我的生活,就像一滴水融入另一滴水一样自然。
如今想起来,居然找不到一丝刻意的痕迹。
那时候我在深圳做保安,她是我们厂的员工。
事实上,那时我并不爱她,而一直以厂花堪称的她对我也总是不冷不热。
直到一次她生病了,一个人在宿舍,惟独有空的我陪同她去了医院,回来后照顾她。
又想起昨晚看过的一个故事,也许让一个女人把身体献给你实在不需要男人歇斯底里的努力,只要在女人最需要的时候,给她递一块毛巾,削一个苹果,那就够了。
我给她削了不止一个苹果,递了很多次毛巾,事实上,我对每一个住在我管理楼层的女孩都很好。当然,事实是,我所管理的也是女生宿舍。虽然这些劳动已经超出了我所得到报酬,但我却以为这是一种义务,是男人对女人的义务。
不过在她看来,显然这已经超出了朋友之间的友情。
一个星期后,我们住在了一起。我并没有说什么,何况刚从部队回来的我在生理上也确实有这样的渴求。虽然我并不爱她。
有人说,女人是水做的,我是在这期间才真正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
她对我的好,已经超过了当时我所知道的。
似乎从那时候起,我由部队带来的一切习惯忽然间被全部夺走。早上被子不用我叠,洗脸水不用自己打,甚至牙膏都被挤好在安安静静躺在漱口杯上的牙刷上。我也日渐变得懒散,我很清楚自己的变化,并为自己的变化暗暗高兴。
我不知道是否每个女人都会和她一样在乎人生中的第一次。但至少,她是这样的。就象一位典型的中国传统女人一样,一旦有了第一个男人,那这个男人将会是她的一切。
一次晚饭后,我搂过她的细腰,玩笑似得问了一句,好象有点变粗了吧。她笑着挠我痒,我们一起翻倒在她刚刚打扫完的地板上。
第二天,她买了呼啦圈在草坪里扭个不停。我很清楚这只是因为我的一句话而已,随之而来的感动却也让我的心剧烈跳动了几下,虽然我并不爱她。
就这样,我们幸福而无知地生活了半年时间。这半年,成了我生命里最快乐的时间,或者说,是最没有顾忌的时间。
和我们同居截然相反的分离,来得迅猛而仓促,让我们措手不及。
我没有想到的是,她的家境很好。比我估计的要好不止十倍。她有一个工程师父亲,月薪5位数的家庭收入使她完全不必要出来做事,不过她之前和我说过,她只是想靠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当她说这话时严肃的神情不禁让我暗自钦佩。
他的父亲在得知她找了男朋友后,不顾她的反对,来到深圳将她带走了。
走之前我和他父亲见了面,聊得也并不多,很委婉得告诉我,他不想自己的女儿这么早嫁做人妇。
我淡淡得笑了,尽管我并不爱她。
上飞机前,我去送了她们,芳在我怀里哭得很伤心,她让我无论如何要等她,我点头称好。
忽然心里好痛,我不爱她的不是么?为什么我却那么想她留下。
第一次我没有发挥一个男人对女人的责任心,我真诚得对她说:我会等你的。然后她就在父亲的搀扶下泪雨滂沱得踏上了飞机。
一直到今天,我们再没见过面。一句很老很老的话说,在手的时候不知道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会懂得后悔。我也很早便知道了这句话,一直不以为然。那时候我也没有心思去想这些了,回去后大醉了一场。
工作上的事一直没有打理过,直到人事部主任找我谈了次话我才逐渐开始处理一些正常的事物。
很久以后,每当看到她曾经帮我叠过的被子,看到她用过的拖把,甚至她帮我倒过水的杯子,我的心依然隐隐做痛。
我告诉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都这么久了,一直没有她的消息,也许就是最好的消息。
于是我不顾主任地再三挽留,离开了那家工厂,走时没有带任何东西。
我去投靠了同在深圳的一位表姐夫,他在那里办了一家工厂。人不多,三百多人,唯一遗憾的是除了公关部三位小姐,全是公的。我在那里找了两个月工作,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不合适自己,最终回到了老家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