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同情你的遭遇,你所说的三点我完全赞同。
我们都重视亲情。作为长姐,分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同时,出于幼弟的疼爱,多付出一点,多关怀一些,多承担一些责任,甚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与娘家财物的支持,这都没有问题。
但是,有些做姐姐的,被迫担负其难以承受的家庭重担,为娘家兄弟付出超过其赡养父母义务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心血财力,甚至完全牺牲个人的权利和幸福。这一类型的姐姐被戏称为“扶弟魔”,用的是《哈利波特》中大反派黑巫师伏地魔的谐音。
“扶弟魔”之所以成“魔”,绝非单单出自对兄弟的亲情,相反,背后隐藏着很深很重的男权主义和宗法主义思想。
在当今社会,特别是一些传统家庭里,女孩被当成家庭的一项盈利性的投资,而不是拥有平等权利的成员,更谈不上什么视若掌上明珠。很多父母依然以男孩为家庭中心,而把养女儿当成渔利的手段。把向女儿女婿索取视为当然。女孩在家庭里的权利与义务严重不对等。
但可悲的是,很多女性并没有意识到这实际上是对自己权利的侵犯,反而对照顾自己娘家非常热心,把过多的付出看作是一种有面子的事,也把为娘家牺牲视为正常。有些女孩始终不能摆正位置,不把自己当成一个新家庭的主人,反而甘心成为娘家的附庸,不惜破家而为娘家输血。
为何你妻子为娘家不顾一切?大概她弟弟个人条件也不行,找个媳妇不容易,而只有满足弟媳的愿望,才能让她安心为你妻子娘家传宗接代。这本是你岳父母的最大愿望,你妻子也直接把自己代入进去了,甚至主动承担维系宗族的任务。说来说去还是宗法观念在作怪。
我在《夜叔会客厅》中多次谈到,婚姻本质是离开父母与配偶连合。已婚的男女,配偶权利优先。绝不能以原生家庭和父母兄弟为中心,以他们的愿望为出发点。配偶的意愿必须排在第一位。“妈宝男”“扶弟魔”之所以饱受非议,其要害正在违背了这一基本原则。
从这些意义上说,你妻子的做法大错特错。即使你们有一定经济条件,她的主要义务也是与你一起建设好新家庭,其次是依法赡养父母。对于娘家弟弟,她没有义务也没有道理付出这么多。我觉得她简直就是个男权主义和愚忠、愚孝、愚悌、愚爱的牺牲品。
大约100年前,著名作家巴金在其代表作《家》中,就大声疾呼,希望青年男女从严重束缚自己的旧“家”中解放出来。我本以为这一任务在上个世纪就完成了。但一个世纪过去了,还有这么多年轻女性走不出来,甘心当原生家庭的奴隶。真是咄咄怪事。看来,现代家庭伦理观念的建立和更新依然任重道远。
至于现在你该怎么做,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要搞清楚内弟负债的原因。这是说服你妻子悔悟的关键。一两年的时间负债近40万,绝非是养家的用度。他自己有几千工资,你岳父母还接济他们,又卖掉了家里的老房子。老家是小地方,消费水平不会太高。欠下这么多钱的原因,若非投资失败,大概率就是黄赌毒。
特别是后两者,那绝对是烧钱机器无底洞,即使家资千万也不够挥霍的。如果是这个原因,你和妻子必须跟她原生家庭一刀两断,除了赡养父母的义务之外,不要再跟你内弟有任何经济往来,当然,你也别指望他会还上你们的债务。
若是因为投资失败而欠下巨款,你需要判断内弟是刘备还是阿斗。
若他是个刘备,目前只是时运不济,那好好帮助他,总会有东山再起之时。目前跟着受累,将来未必没有回报,尽管这看上去也希望渺茫,毕竟还是有个能让自己心安的理由。
若是扶不起的阿斗(你内弟大概率是),即使你有诸葛亮的本事也救不了他,赶紧让他一边凉快去。你不是联合国救济署,也不是国家扶贫办。没有扶贫义务,也没有这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