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原谅的罪人,上帝怎么可以先原谅他?」
这就像是现在的江妈。
到现在仍旧没有获得一句真诚的道歉。
其实,两人在几年前的一次见面中,刘鑫曾经认过错。
她在摄像机镜头前,对江妈说:
「阿姨,对不起,我以后会多去看你的。」
江妈问她:
「那你多久能看望我一次?」
她彻底沉默。
而这份道歉的同时,依然在强调自己没有锁门,没有对江歌见死不救。
完全不承认自己的过错。
而之后的报警录音立即推翻了她的说法。
「录音里记录下了门铃声,惨叫声,以及刘鑫那句: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每一份原谅,都应该由当事人通过真诚和努力换来的。
如果只是简简单单一句「对不起」,就像化解所有事端,而且如果一旦没化解,反而要责怪对方不够大度。
这样的想法,本身也就反映出一种不真诚的道歉态度。
而长时间的逃避联系,拉黑江妈,更是一种不可取的态度。
正如这次判决书里的一句话:
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妈并非圣人,她并不完美。
但不能因为她的不完美,就否定她对于公道的追求。
五年过去,法律终于偿还她了一个满意的说法。
不仅褒扬了江歌的见义勇为,无私帮助。
也还原了案情细节,做出了最终判决。
这并非是一种让道德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越界。
而恰恰是体现了法律本身的最大价值:
给予人们一种,触手可及的正义与温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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