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老汉花 120 元买下女大学生,将她锁在猪圈里折磨 17 年,对外宣称 " 她有精神病 "。
仿佛一个女人 " 有精神病 " 便可以堂而皇之地沦为泄欲对象和生育机器,甚至父母把她嫁(卖)出去,还感到长舒口气。
把她塑造成 " 疯女人 ",是这个社会不把女性当成人的合理化路径。
即便在王力宏离婚大戏里,他精准打击李靓蕾的方式是说她是疯女人。
而今看来," 疯女人 " 更是拐卖妇女案件里的经典招数。
这一招,太高明了。
因为没有人知道,有多少女性是在拐卖的长期暴力驯服过程中,遭遇囚禁、虐待、强奸、毒打、怀孕……而变疯的。
事实上,患有精神问题的女性不具备法律上的责任能力,不能做出 " 性同意 " 的判断,与其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
但这片土地甚至不能保护女性的安全,更别提疯女人的权利和尊严。
一招 " 疯女人 " 攻击,再配合 " 家务事 " 的组合拳,被拐妇女的解救之路就更加暗无天日。
这套拳法还没有结束,还有一个大招叫,母职绑架。
在《盲山》电影里,村里无数个男人教德贵 " 驭妻术 ",都说过一句 " 让她怀上了就不闹了 "。
村里同样拐卖来的女人们,确实有很多生完孩子就安分下来。
甚至自己曾是人口拐卖的受害者,后来又成为拐卖他人的帮凶。
成为母亲,那这个身份她一辈子都不能摆脱,即便程序的一开始就是罪恶。
湖南邵阳的 " 无妈村 " 事件,不少媒体职责那些逃走的母亲失职,只字不提父亲的责任,也不去关注为什么大量女性逃离村庄。
因为她们一开始就是拐卖到此,而且大多经历过长时间的家暴。
于是我们看到拐卖妇女这样的社会事件里——
铁链的这头拴着 " 疯女人 ",她们大多生有多个孩子。
而铁链的那头不只一个男人,还有站在男人身后的一整个村庄和宗族,这个男性还在接受媒体报道,拿着 " 父爱如山 " 的勋功章。
我翻开 " 妇女拐卖史 " 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 " 传宗接代,生生不息 " 几个字,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 " 吃女人 "。
这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热点,也不再是一个个体的遭遇。
这是一种长期的、系统性的、习俗性的犯罪。
这样的 " 恶 ",不该被这样盖过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陈碧、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桑本谦,都站出来发表文章,表示我们应该提高收买妇女儿童罪的刑罚。
多年来拐卖妇女犯罪屡打不绝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原刑法规定在不阻碍解救的情况下,买方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给很多人造成了 " 买方无罪 " 的错觉。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着大量对 " 买妻者 " 从轻、减刑、适用缓刑的案例。
拐卖妇女、儿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收买方仅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有大量减刑、豁免的情况。
罗翔说,共同对向犯的刑罚很少有像买人和卖人一样失衡。应提高收买方刑罚,才更能禁止人口买卖在社会上流传。
要知道,买只鹦鹉判五年,买只大熊猫判十年以上,为什么买一个女人,还不如一只动物。
" 买女人的量刑相当于买 20 只癞蛤蟆,你连鹦鹉都比不上。"
同为女性,陈碧在写这条罪名的法律评论时,感到心里发紧,她必须克制自己的同情、悲愤和背后泛起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