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时候对现实作出调整了。
值得注意的是,马皑还提到了这么一个变化:
近十年的未成年人犯罪,开始出现犯罪人 " 明显具有人格层面扭曲和障碍 " 的特征。
还记得 2018 年震惊我们的那起少年杀母案吗?
事后被问杀人动机,12 岁的吴某是这样回答的: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 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在吴某的认知里,他不仅预判了自己杀人不用坐牢,还对死去的母亲没有一丝忏悔,对自己的残忍没有一丝感知。
剧中那位杀人时高兴得跳舞的女孩,现实里看着有礼貌又无辜。
当然,这是个比较极端的案例,并不能凭它来定性全体。
但我们绝不能对现实装作浑然不知,以为孩子只是一张天性纯良的 " 白纸 "。
罗翔曾用刑法学中的现实主义提醒大众:
包括孩童在内的一切人
内心深处都有幽暗的成分
打个比方。
想象现在你回到了小学一年级,某天你路过街口的小卖部,看到架子上有个玩具在对你招手,那个玩具班上同学都有,唯独你没有,请问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
你决定冒着被打屁股的风险,从你妈包里偷偷摸出五块钱,去买下那个玩具。
六岁的孩子,第一次在欲望的诱惑面前,学会偷窃。
这就是人性中最常见的幽暗面。
在《少年法庭》里,也很多类似的案件。
有孩子为了得到父亲的认可,用舞弊的方式获取高分;有孩子为了得到母亲的关注,捏造虚假事实向法院举报母亲,暴露出施暴倾向 ......
这些父母眼中的 " 好孩子 ",怎么会猛地犯浑?
渴望得到什么的欲望,激发了他们内心幽暗的成分。
弗洛伊德曾说,人类是充满欲望并受欲望驱使的动物。这一点无论对成人还是孩子,都是无差别的。
根据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一个人如果在 15 岁之前有过严重暴力行为,那么他成年后更容易成为惯犯。
这个理论应用到现实,就是在警醒我们:
未能正视孩子内心的幽暗面并作出回应,才是未成年人犯罪频发的根本原因。
以《少年法庭》里的两宗家暴案为例。
第一例,犯罪人少年时期被父亲家暴,成人后便家暴自己的孩子。
被孩子告上法庭后,甚至还在法官面前对孩子、母亲大打出手。
从受害者到施害者,转变是怎么发生的?
犯罪人身边最亲近的人——那位仁慈的母亲,从没告诉过儿子这样做是不对的,甚至制止孙女报案。
那颗在幼年时初次燃起的邪恶火苗,一次次被助长,直至成为再也无法浇灭的大火。
第二例,犯罪人长期生活在家暴阴影下,在一次父亲的毒打后,失手杀害了对方。
但多年后,两宗案件的后续却天差地别。
这名杀人的少年犯,成人后当上了少年法庭的法官(金武烈 饰),也就是本剧的男主。
他的人生为什么可以重新开始?
在他内心幽暗面被激发后,社会对他做出了及时的回应。
虽然家庭教育缺位,但法律和法官告诉他:孩子,这一步你走错了。
试想下,如果你六岁用偷窃的方式得到玩具后,你妈并没有发现,你也没被打屁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有的人会自觉羞愧,不敢再偷第二次;
但有的人,却会因为不劳而获且没有后果,忍不住去偷第二次、第三次 ......
当孩子内心的邪恶火苗生起时,第一个去掐灭的人,应该是父母。
但这是我们理想化的设想,现实往往是——
在未成年人成为罪犯前,他们的家庭教育早已缺失。